苏州臻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医疗诊断设备的新建研发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苏州臻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医疗诊断设备的新建研发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苏州臻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医疗诊断设备的新建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臻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21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五期C区15号楼L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年研发联砒啶类除草剂检测试剂盒1 万支、生产联砒啶 类除草剂检测试剂盒100万支。 二、工程变动情况 增加了印刷工序,增加了UV油墨16kg及5台丝网印刷机类设备的使用,新增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擦拭用乙醇年使用量减少15L,新增异丙醇6L;废气处理装置风量变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由环评中的1套变为2套,废活性炭量相应增加;排气筒高度由环评中的30米调整为32.5米。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和《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 号),项目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擦拭、粘合、焊接、封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印刷废气经集气罩+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尾气一并通过32.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空压机和废气处理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声。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擦拭布、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化学包装材料) 委托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废(废滤纸、一般废包装)收集 后外售,生活垃圾由马鞍山市欣鑫清扫保洁有限公司清运清运处置。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臻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21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五期C区15号楼L3 联系人及方式:周工,13373659565,zhouliang@rapidinnovmedtech.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25日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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