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汽车紧固件(苏州)有限公司改建项目(方园街厂区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青山汽车紧固件(苏州)有限公司改建项目(方园街厂区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青山汽车紧固件(苏州)有限公司改建项目(方园街厂区二期)已于2025年9月28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青山汽车紧固件(苏州)有限公司改建项目(方园街厂区二期)
建设性质:改建
实际投资总额:方园街厂区二期总投资为3500万元,环保投资为18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28%。
建设内容:2019年,青山汽车紧固件(苏州)有限公司投资7500万美元,在苏州工业园区方园街1号厂区内改建机加工、热处理、表面处理工段;同时在苏州工业园区望江路以南,界浦路以东新增用地,配套建设机加工、热处理工段。建设单位于2019年委托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青山汽车紧固件(苏州)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报告书包括方园街厂区及界浦路厂区两个厂区的建设内容),于2020年1月20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现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其中方园街厂区(现有+改建项目一期)(热处理线9条+电镀线4条+浸涂线2条)于2023年3月7日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界浦路厂区一期(机加工30000吨+热处理线1条)于2024年4月11日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025年3月,青山汽车紧固件(苏州)有限公司对方园街厂区《青山汽车紧固件(苏州)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期(热处理线1条+浸涂线2条)开始试运行调试,同时对照《青山汽车紧固件(苏州)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青山汽车紧固件(苏州)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意见》,发现该项目在实际建设中产生变动,变动主要包括:
①原环评中热处理线废气处理设施为油烟静电吸附,实际变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
②原环评中浸涂线3、浸涂线4浸涂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油烟静电吸附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浸涂线3、浸涂线4烘干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油烟静电吸附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际浸涂线3、浸涂线4浸涂及烘干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活性炭+沸石转轮+CO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验收监测情况
青山汽车紧固件(苏州)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国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4日~3月5日对改建项目(方园街厂区二期)进行了现场监测。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5#排气筒热处理线有组织废气(SO2、NO2、颗粒物)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中“其他”;16#排气筒浸涂及浸涂烘干线废气非甲烷总烃可达《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966—2021)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SO2、NO2、颗粒物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966—2021)表2厂区内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次方园街厂区二期实际产生的危险固废为:中转筐清洗废液、热处理清洗废液、表面处理清洗废水隔油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油、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主要为喷砂工段产生的废钢砂以及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5年9月28日至10月3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山汽车紧固件(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0512-62839011-137
传真:0512-62839010
邮箱:hou_yayun@aoyam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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