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点(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娄南分公司塑胶元器件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绿点(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娄南分公司塑胶元器件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绿点(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娄南分公司塑胶元器件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绿点(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娄南分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128号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年产电子塑胶元器件2740万个。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年工作290天,两班制,每天工作20小时,年工作5800小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擦拭废气由环评中的集气罩收集调整为整体收集;厂内污水处理站RO处理工艺环节增加了一道RO系统,由两道增加至三道;现有项目产生的废金属屑类别由一般固废调整为危险废物。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打磨废水,经现有厂内污水站处理后(日处理能力50吨,主要工艺为物化+MBR+RO+MVR)回用至纯水制备用水,不外排。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 本项目A1车间产生的擦拭废气采用车间整体收集,烘烤废气采用集气管道收集,注塑废气经车间整体收集,三股废气一并依托现有的1套活性炭过滤网+活性炭纤维装置(TA010)处理后由现有的15米高P10排气筒;点胶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烘干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一并依托现有的1套活性炭纤维装置(TA001)处理后由现有的15米高P3排气筒排放;A6车间产生的点胶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烘干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焊锡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擦拭废气采用车间整体收集,四股废气一并依托现有的1套活性炭纤维装置(TA009)处理后由现有的15米高P9排气筒排放;A5车间检验在密闭空间内操作,产生的废气经集尘装置处理后接入现有的1套活性炭纤维装置(TA006)处理后由现有的15米高P8排气筒排放;B4车间镭雕在密闭空间内操作,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集尘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镭切机、数控车床、镭雕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废砂纸、不合格品、锡渣、废过滤器、废塑料铜线圈、废树脂罐类一般固废委托苏州苏锡鑫环保有限公司、苏州富霖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江苏邦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抹布、废化学包装物、废活性炭、污泥及浓缩残液、废硒鼓、废熔胶委托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江苏嘉盛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惠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旺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宏祥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置。现有项目产生的废金属屑经打包压块,利用过程豁免,由海关拍卖回收利用。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绿点(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娄南分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128号 联系人及方式:唐工,0512-62557644,Qiqi_Tang@jabil.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23日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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