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铃克铃尔汽车部件(中国)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实验室基建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爱尔铃克铃尔汽车部件(中国)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实验室基建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爱尔铃克铃尔汽车部件(中国)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实验室基建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爱尔铃克铃尔汽车部件(中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鹿山路660号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在现有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鹿山路660号增加爱尔铃克铃尔汽车部件(中国)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实验室基建项目(一阶段)。本项目依托现有已建的厂房进行扩建,建成后一阶段年增加氢燃料电池360件/年建设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爱尔铃克铃尔汽车部件(中国)有限公司技改及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8年11月取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档案编号:苏新环项[2018]248号),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022年7月,爱尔铃克铃尔汽车部件(中国)有限公司对“爱尔铃克铃尔汽车部件(中国)有限公司技改及扩产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于2022年8月29日~30日进行现场监测,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本项目在立项、建设、试生产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反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投资总额:2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比例2.5%,实际投资13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比例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氢燃料电池360件/年。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基本按环评内容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原环评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公辅废水与厂区内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枫桥水质净化厂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实验室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直接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至室外。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尽量布置在室内或者不同时使用,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布局,利用隔声、减振、消声、绿化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危险废物等进行分类收集和专门收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爱尔铃克铃尔汽车部件(中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鹿山路660号 联系人:联系人:谷工 电话:0512-85556703 邮箱:Lizzy.Gu@elringklinger.com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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