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建设新药研究和新药生物与转化医学实验室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06-14 18:59:02
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建设新药研究和新药生物与转化医学实验室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建设新药研究和新药生物与转化医学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168号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建设新药研究和新药生物与转化医学实验室项目该项目产能为:年产CAR-T细胞500份、新药研发(DD)实体肿瘤样品50支、转化医学研究(TM)5亿个细胞。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年工作250天,每天8小时,年运行时间2000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2022年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厂区内空置车间建设新药研究和新药生物与转化医学实验室, 用于CAR-T细胞的研发以及新药研发(DD)与转化医学研究(TM)。2022年7月15日该项目环评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的批复(H20220043)。2023年10月26日建设单位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证书编号9132059458102064XX001Y),有效期2023年6月2 日至 2028年6月1日。
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2023年9月竣工并调试。2023年12月26日-27日,欧宜检测认证服务(苏州)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024年2月由建设单位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
本项目在立项、建设、试生产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反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12.5%。
(四)验收范围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变动情况章节结论,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和《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变动情况章节结论,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和《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公辅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研发过程中称量配料、样品制备、样品分析、检验废气和消毒产生的消毒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高P3排气筒排放。
CAR-T研发及新药研发及医学转化研究过程和细菌培养及细胞培养过程中,发酵产生的CO2和少量生物气溶胶呼吸尾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的高效过滤器过滤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冷水机组、冷却塔、纯水制备机、热水机组、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纯水制备废弃物)、危险废物(废一次性耗材、沾染废物、实验室废液、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健安环(苏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委托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危废暂存间二个,面积合计100平方米,地面铺设防腐材料,设置防泄漏托盘及视频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新增事故应急池1个(容积1400立方)、3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合计容积365立方);厂区雨水口已安装截止阀。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建设新药研究和新药生物与转化医学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168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2-69566088;
邮箱:jie.wu@innoventbio.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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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4-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