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诺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医疗产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04-17 09:30:53
以诺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医疗产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以诺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医疗产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以诺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富路45号联创产业园10幢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富路45号联创产业园10幢
项目性质:改扩建
产品、规模:超声切割止血手术刀系统产品:刀具120万套/年,主机、手柄、推车、脚踏6000套/年;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系统产品:主机、推车、脚踏2000套/年,手柄、流体系统、超乳针头及相关附件40万套/年;高频电外科能量平台手术系统产品:主机、脚踏、推车2000套/年,手柄、刀具及相关附件80万套/年;超声吸引骨刀集成系统产品:主机、脚踏、推车2000套/年,手柄及相关附件30万套/年;超声聚焦美容治疗系统产品:主机、脚踏、推车2000套/年,手柄及相关附件30万套/年;腹腔镜手术机器人系统产品:主机、相关附件350套/年,手术工具及耗材20万套/年;外科手术吻合器:30万套/年。
本项目为异地扩建,厂区职工350人;两班制,每天工作10.5小时,年工作300天,年工作6300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以诺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18日,在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2栋已建有三期研发项目,在桑田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13幢101、201单元有一期生产项目。
现租赁苏州工业园区东富路45号联创产业园10幢异地扩建,扩建产品包括超声切割止血手术刀系统产品、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系统产品、高频电外科能量平台手术系统产品、超声吸引骨刀集成系统产品、超声聚焦美容治疗系统产品、腹腔镜手术机器人系统产品以及外科手术吻合器等。
2022年12月以诺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委托中升太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以诺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医疗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月11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档案编号H20230001)。2023年2月28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913205943022661971003Y),有效期2023年2月28 日至 2028年2月27日。
项目于2023年2月开工,2023年11月竣工并调试。2024年2月-3月,欧宜检测认证服务(苏州)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检测报告编号OASIS2401150、OASIS2403057),2024年2月由建设单位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以诺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医疗产品扩建项目及其配套环保设施,项目主要设备详见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变动情况章节结论,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和《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实验室工作过程会产生实验室废液,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置。生产组装区清洗、洁净服清洗、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焊锡过程中产生的烟尘,通过配套外置的烟雾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硅胶点胶及组装废气经过移动式活性炭箱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消毒废气和实验室废气直接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及公辅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为80-8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一般废包材、纯水制备废物)、危险废物(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液、危险废包装、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委托一般固废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约6平方;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2平方,地面铺设防腐材料,设置防泄漏托盘及视频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应急预案同步完成专家现场评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以诺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富路45号联创产业园10幢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360474911
邮箱:wang.tiezhu@innolcon.com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2024年4月17日-2024年5月20日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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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4-04-17